市人社局关于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市委“四敢”工作要求,结合我局中心工作,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现将2023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人社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截至目前,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动员部署会1次、听取汇报2次。二是持续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不断增强党组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切实扛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推进会议和述职评议会议,并制定《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按制度、按要求、按措施做深做实做细。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基础。一是扎实抓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常态化,重点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同时有效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让全体党员干部养成“每日必学”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二是真抓实干把理论学习做“实”。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局党组和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完成每月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到全覆盖。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等内容,今年以来开展中心组集体学习21次,集体学习研讨21次,其中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研讨6次,党总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各科室,分管领导讲党课共16次,支部学习214次。充分发挥单位全文约3175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