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工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中办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鲜明释放出干部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强烈信号。湖南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规定》精神,探索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工作体系,着力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为湖南描绘的“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把日常了解与综合研判贯通起来,建立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的长效机制
《规定》强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把考准察实干部现实表现作为评判认定的基础性、关键性环节。着力构建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细落小的发现识别干部机制,通过常态化的以事察人、依事鉴人,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为作出下的处理提供立得住、能服众的依据。
常态长效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由开展专项考察向常态化转变,把政治素质考察融入不带选拔任务的日常调研,见缝插针动态了解干部政治素质,以严格的“政治体检”辨别干部优劣。在市州和参加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对省管单位进行了两轮全覆盖考察,精准掌握了一批政治素质好的干部以及政治表现欠佳的干部情况。开展省市法检“两院”领导班子建设、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部分省直单位领导班子运行状况等日常调研。
实化细化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坚持两项考核一并组织、同步开展,将市州分成三类差异化设置指标内容和权重,将省直单位分为党政综合、经济管理、社会发展、执法监督、群团组织和中央在湘单位六类明确各有侧重的考核要点。考核时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绩、作风状态、群众口碑,对在同一个班子中年度考核连续排名靠后、不称职和基本称职得票率较高的干部,通过个别谈话、调研走访等方式深度了解,形成建议谈话提醒、交流调整的领导干部等具体名单,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提供第一手资料。提拔重用考核优秀、符合资格条件的领导干部,交流调整民主测评优秀率偏低、现实表现不佳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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