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社会风险治理夯实共同富裕安全基础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推进共同富裕不仅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全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同时还要调整生产关系,使社会各阶层在追求公平正义过程中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以实现“共建共富”。这就要求我们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还应注重社会建设,防范化解风险,进而增加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由此可见,如何通过系统化的风险治理夯实共同富裕的安全基础,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现实问题。
共同富裕背景下我国既面临传统风险,也要应对新兴风险。我国的共同富裕有其特殊国情背景,面临诸多风险挑战。一方面,就收入分配领域而言,传统意义上的风险仍然存在。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一直高于0.4的“警戒线”水平。目前,经过脱贫攻坚,我国区域性整体绝对贫困已经得到解决;但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加之农村地区长期累积的致贫风险难于短期内全面消除,包括低保户、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不稳定户等在内的低收入人口仍存在较大返贫风险。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农村居民的2.45倍,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低收入组的10.48倍。总体上看,我国仍存在较大收入差距,未来应继续防范收入分化风险。
另一方面,技术迭代创新、工业化以及数字化产生的新兴风险不断涌现,并且对中低端劳动力市场造成冲击。由于人工智能中的程序设计偏见,女性、农民工等特殊就业群体会面临不同程度的“I算法招聘歧视”风险。比如,人工智能尤其是工业机器人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增加了就业极化风险的可能性,中等技能劳动力面临失业风险。2022年我国工业机器人装机量已超过全球总量的50%,其应用密度从2015年的49台/万人迅速增长至2022年的392台/万人。人工智能在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机器换人”的担忧。上述风险可以通过耦合作用在经济社会领域产生叠加共振效应甚至出现风险变异,导致最初的风险朝着不确定性和复杂化趋势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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