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书记在全县“五星”支部创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近年来,党中央为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把基层治理这把“金钥匙”交到了基层干部手中,在基层工作中我切实感受到了乡村翻天覆地的变化: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发展增添了活力,农业发展“三个协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机构改革为乡村治理注入了源头活水,人居环境整治让乡村环境更加宜居,乡土人才回归让更多人才参与家乡建设。作为乡党委书记,我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过程中深刻认识到了党中央对基层治理工作部署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下面简单谈谈我个人感受。
放权赋能破解治理难题。在基层工作中,乡村治理中权责不一致一直是工作开展的难题,如土地部门虽有管理权却没有执法权,村民宅基地变更审批困难,党政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事项权限不足,乡镇企业、小微个体户经营管理困难等诸多难题阻碍治理工作开展。乡镇由于承接着上级部门布置的大量的行政和管理事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处于关键地位。但在具体工作中,责任层层压实到基层,相配套的社会资源、管理权限、民生服务却未能同步。对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眼前事,基层干部“看得见”却常常“管不着”。党中央提出的“放权赋能”切实破解了权责不匹配难题。一方面,厘清了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赋予基层干部相应的执法权。另一方面,推动行政资源、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限、人力物力财力下放到基层,全力解决了“小马拉大车”的问题。
“三治融合”实现治理高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提高了村民法治意识,同时一村一警和村级法律调解员、司法咨询员的岗位设置,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为乡村治理提供了重要保障。2022年,我乡朱洼村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下,坚持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吸纳本村退伍老兵、老党员创新成立老兵为民说事厅,与村民议事机制相辅相成,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成为全乡处理村民纠纷的范本。
机构改革焕发乡镇治理活力。在过全文约2433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