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中约谈会上的讲话
今天,区委召开乡镇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中约谈会,这是区级层面今年的第二次廉政约谈活动,也是去年建立廉政约谈制度以来对乡镇党委书记的第二次集中约谈(去年11月10日对乡镇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一季度,我对76名街道社区班子成员和38名水务系统科级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今天集中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并不是很突然,因为十天前就有一个党委书记因违纪违规、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就在我们身边、就是我们工作团队和工作群体中的一员。在这之前,区委也曾多次谈话、多次提醒、多次提出整改要求,但他还是欺上瞒下、不收手不罢手,最终滑向违纪犯罪的深渊。所以有必要时时约谈、时时提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刚才,X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出了乡村两级五个方面若干个问题,这些问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也是指向具体人和事的,不是空穴来风,希望大家回去后结合实际再深入思考。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客观评价分析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效和不足
自去年7月省市委建立“3783”和“3873”主体责任体系以来,各乡镇党委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履行职责,积极贯彻执行,强力推进落实,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思想认识逐步深化。各乡镇都能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思想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职责、主要责任,党委书记积极履行“五个亲自”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较好地发挥了责任主体作用。
二是任务分解层层细化。区委《实施意见》下发后,各乡镇都能在第一时间迅速行动,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按照图表式分责的要求,细化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站所的具体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使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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