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座谈会上的表态发言
今年前9个月,我县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88.3微克/立方米、152.9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仅有 60 天,空气质量两次排全省后 20 位。在中央环保督察秋冬季专项督察中,反馈我县问题19条,拖了全市后腿,影响了全市污染防治工作大局,我们深感愧疚和自责,在此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虽然有产业结构偏重、煤炭用量过大、县城及周边在建项目多、污染增量出现反弹等客观原因,但我们认为,人为因素是导致空气质量下滑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县委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政治站位不高,力量摆布不够,工作抓得不紧,督导问责不到位。
二是责任落实有差距。没有真正形成全县“一盘棋”,全县上下、各部门之间合力发挥不足。
三是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格。汾渭平原强化督查第 22 轮次暗访发现,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我县仍有 14 家企业疑似违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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