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是由民政部门承担主要供给责任,同时引导市场主体、公益性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补充供给,面向民政服务对象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持续提升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水平,成效显著。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保障实现了“应兜尽兜、应保尽保”,民政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不断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渠道更加多元,有力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是,对标对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更高要求,全市民政领域公共服务在政策机制、机构设施、服务供给、人才队伍、资金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着力推进全市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转型升级,努力解决好民政服务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民政领域公共服务“够不够”、“好不好”等问题。就如何更好提升全市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水平,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完善公共服务体制机制
结合地方实际,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出台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法规政策,助推全市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健全重点服务领域法规政策。立足解决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政策法规空白问题,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动出台《市社会救助条例》、《市慈善条例》、《市地名管理办法》,加快修订完善《市殡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提升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发挥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工作等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平台作用,提高统筹协调层级,促进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的规范化与常态化。想方设法解决个别地方服务设施用地保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全文约4682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