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六个必须坚持”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其中,要求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深刻认识和把握“六个必须坚持”是新征程上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的“金钥匙”,是我们贯彻落实《意见》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要用好这把“金钥匙”,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下面,围绕中心组交流主题,我谈几点体会,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这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立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也是最大的民生。只有发展壮大更多的市场主体,才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进而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都有更高要求。这些与政法工作强相关、正相关。要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种种问题,克服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市场秩序,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
必须坚持自信自立,这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政治原则。自信才有力量,自立才能自强。新时代新征程,要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全文约2775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