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公安局党委《全市公安机关“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和县公安局党委《县公安局“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精神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局作风建设工作,确保自查自纠整作风专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整作风”专项工作分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的重要论述,结合自治区党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12条措施和容错纠错8条意见,围绕市局“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要求,紧扣《县公安局“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中的工作措施,以强化作风建设为统领,以严的基调全面深入查、从严从实改、着眼成效建,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在规范、精减、提速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等突出问题,不断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局民辅警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和扎实有为的工作作风推动专项活动纵深开展。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作风建设理论武装。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思想教育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我局党组织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和民辅警自学内容,月底前开展分层分类集中学习,做到理论学习全覆盖,民辅警自学贯穿专项活动始终。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每月有动态进展,12月底前完成
(二)对照八类问题开展自查。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持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配套实施办法,对照《县公安局“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中所列八类问题自查清单开展逐项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列明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自查报告和清单,报督察法制大队。
牵头单位:督察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月底前完成清单,之后长效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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