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礼记·礼运》篇“天下为公”“天下大同”观念,向世界表明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高远的社会理想。这一理想既以“天下”为单位,涵盖整个世界,从而超越单一国家、民族与文化的个别立场,体现最为普遍的人类立场;同时,它又以“公”“同”为价值追求,超越民族、文化、国家间的等级观念与歧视偏见,传递全世界全人类命运与共、和谐共生的价值理想,体现了中华文明对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怀。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再次提到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指出这一观念对于理解、把握中华文明特性具有重要认识价值,是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宝贵思想资源。
古代中国对理想社会的追求
“天下为公”和“天下大同”都出自先秦时期的儒家经典《礼记·礼运》。在《礼运》中,孔子提出并区分了“大同”与“小康”,而“天下为公”正是大同世界的根本精神,与“天下为家”的小康世界形成了鲜明对比。在《礼运》篇作者看来,小康对应的是禹、汤、文王代表的夏商周时期,这一历史时期国家最高政权的继承形式由禅让制发展到世袭制,政治权力归君主专制私有,私有制也因此成为社会基本制度,人们“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以家庭为单位占有生产资料与社会资料。与这种社会制度相对应,国家形成以严尊卑、别善恶、明赏罚、界内外为主要内容的礼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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