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涉外法治紧缺人才亟需法学教育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在当下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人才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显。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刻,法学院校作为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第一阵地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我国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表现在我国涉外法治领域的主要挑战有:国际规则和新型国际关系的不适应,国际法治改革和国际秩序重构,有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利用国际法律规则对我国采取限制;在经济领域对我国国际贸易采用反倾销、反补贴和贸易保障措施,限制我国出口;在海洋权益上企图用法律和争端解决机制对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造成威胁和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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