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调研报告:开展消极怠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整治“四风”的高潮并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干部的“吃喝风”、“拖拉风”、“散漫风”、“享乐风”得到了有效遏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87%的群众认为不正之风有所收敛,78%的受访者认为,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明显改进或有所改进。但在当前反腐利剑的高压下,一些领导干部因滥用职权、触犯法纪被查处后,另一些人却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想法,逐渐滋生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倾向。特别是一些乡(镇)、部门的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让党委政府决策事项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大打折扣,使党的形象在群众心目中大打折扣,贻误了发展时机,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
一、产生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同“为官不易”、“为官不为”、不作为现象作斗争。自20**年初开始,**县委、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当前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要求,紧密结合***主题教育,积极谋划,县委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开展清晒权力清单和治理消极怠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整顿当前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和“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12类消极怠政问题。
在开展治理消极怠政问题的工作中,县委科学正确地把握政策,正确区分改革过程中工作失误、先行先试、探索失误与违纪违法、失职渎职之间的关系。既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又正确对待一些干部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失误,真正做到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支持干事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鞭策落后者、问责过错者,真正让干部心存敬畏,激励干部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勇于担当的意识。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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