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中心组上关于警示教育工作的研讨发言材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廉洁奉公树立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下面,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定位,谈几点感受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交流。
一是夯实警示教育成果,学出清风正气氛围。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重要一环。深入开展分级分类警示教育,是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全市政法系统要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教育内容,改进方式方法,精心组织落实。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深化标本兼治,教育警示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增强遵规守纪、依法办事、担当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做好分级分类警示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与政法机关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切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做到警示教育与其他工作“互促进、互提升”,不断形成点面结合、以点拓面的分级分类警示教育工作新局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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