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中发展 在发展中保护——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出一系列战略性部署,多次对文化遗产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内涵深刻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实践中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在创新中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而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为做好新时代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落实。
全面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等一系列重要论断,全面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文物法律法规,仅将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其他文化遗存一拆了之,对中华文化保护传承造成严重危害。如今,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指引下,将包括文物古迹、地下文物、红色资源、历史街区、传统村落、中华文化标识等类型的文化遗产列为保护对象,进一步加大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力度,一切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存都被纳入了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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