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委员会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中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学习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落实好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每半年至少召开*次局党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
牵头领导:*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
时间进度安排:2023年*月底前完成
3.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解,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责任书》,督促各单位支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所属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2023年*月底前完成
4.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综合检查考核内容,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反馈和通报检查考核情况,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牵头领导:*
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规财处
时间进度安排:2023年*月全文约9884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