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各位代表,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这一重要论断不仅指明了党的领导包含的内容和涵盖的领域,而且提出了加强党的领导的实践要求。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全面、系统和整体地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出了新的探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和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
党与人大的关系是当代中国所有政治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关系之一。前者是我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后者是我国国家政权机关获得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所在。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与人大的关系,是居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根本政治制度之后始终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提出并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的理念,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具有深厚的历史逻辑和强烈的现实要求。从历史逻辑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的实践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并结合中国具体实际所确立的,而且其发展、完善和巩固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所以,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没有党的领导,就不会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好制度,也就谈不上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就现实要求而言,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性质所决定的。在我国,党居于领导地位且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已经是普遍共识。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指出:“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为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重要遵循,特别是20XX年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使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有了极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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