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行合一”思想的三点认识——《传习录》研读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知行合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关于知和行的关系,他指出,“‘知’是基础、是前提,‘行’是重点、是关键,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我国古人关于知行合一的论述,强调的也是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他还强调,思政课教师要自觉做到修身修为,像曾子那样“吾日三省吾身”,像王阳明那样“诚意正心”“知行合一”,自觉做为学为人的表率,做让学生喜爱的人。
在中国传统哲学领域,知行观,即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是基本问题之一。早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期,中国古代先哲们就开始对知行的辩证关系做过初步探讨,如《尚书》提到“非知之艰,行之惟艰”,《左传》提到“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到了明代,王阳明首次系统论证了“知行合一”的思想,在儒家思想史上引起广泛的争论,对后世影响深远。这一思想集中体现在记载他与弟子门人交游问学的往来语录《传习录》中。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把握中国古代知行观的实质内容,本文对《传习录》中阐发的“知行合一”思想进行再探讨。
“知行”的层次问题
一般而言,知为认知,行为实践。但是细读《传习录》会发现,“知行”的主体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三个层次,“心之知行”“意之知行”“身之知行”。“心”可理解为本心,“意”可理解为意识,“身”则是身体。关于“心之知行”,王阳明提出“自己心地良知良能”。一方面,“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所以,“心”所具有的“知”即是“良知”;另一方面,“夫人心本神,本自变动周流,本能开物成务”,所以,“心”还具有生成万物之动能,是“不学而能”之“良能”。因此,在王阳明心学中,“心”之知为“良知”,“心”之行为“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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