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筹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4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高级中学、*幼儿园等学校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讨论、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全县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所,其中幼儿园*所(公办幼儿园*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寄宿制学校*所、走读学校*所。在校幼儿及高中小学学生**名,其中在园幼儿*名、小学生**名、初中生*名、高中生*名。现有高中小学教师*名、幼儿园教师*名。共开设学校食堂*个,其中中小学*个、幼儿园*个,从业人员*名。中小学和幼儿园“负责人陪餐率”均达100%,2022年以来全县校园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始终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动作为,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持续改进监管手段,积极防控风险,着力解决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事故防控能力,确保了我县校园食品安全总体可控。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县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重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断推进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各学校通过分级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把食品安全纳入校(园)长目标责任考核中,县政府、教育局、学校、年级、班级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与学校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促进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迈进,切实维护了学生的食品安全权益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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