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在全县党外青年人才座谈会上的讲话
组织部门作为人才之家、干部之家,有发现培养、关心爱护党外干部人才的职能职责。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党外青年人才座谈会,主要是通过面对面和大家交流,倾听大家的心声,了解大家的思想,掌握大家的诉求。
刚才,几名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有思想、有见地、有水平,从大家身上,我感受到了奋发进取、追求进步的蓬勃朝气。据我了解,在座的党外青年人才具备很多优势:一是学识丰富。大家绝大部分都是本科生,很多还是研究生,受过高等教育,有相对丰富的知识储备。二是思想活跃。大家都是80、90后,思想开放,头脑活跃,有很强的的创新精神。三是工作出色。从毕业到参加工作,走入不同的岗位,很快适应了工作环境,都干得很努力,干出了不少成绩。四是成绩突出。在座党外青年人才,有的成长为单位的副职,有的担任科室负责人,业务能力很强,能够独当一面。
同时,通过平时调研掌握,也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发现大家身上也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心浮气躁、意志不坚定、缺乏经验等。借此机会,同大家交流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培养党外青年人才?
培养和使用党外人才、党外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政策。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党的事业,需要一批又一批的优秀党外人才、党外干部与党内干部同心同德、风雨同舟。
(一)加强党外青年人才培养,是落实上级有关政策的必然要求。《统战工作条例》规定,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将党外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总体安排,加大党外干部交流力度。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中应当占有适当比例。各级政府部门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积极选配党外干部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的数量要逐步增加,集中管理,专职专用。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政协中应当占有较大比例,在换届时委员不少于60%,常委不少于65%,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应全文约3695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