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住“三关”提升领导批示督办工作水平
统筹做好领导批示督办工作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办公厅(室)“三服务”工作的重要一环。在具体工作中,督办部门须加强工作统筹,重点把住“交办关”“反馈关”“复核关”,有效提升领导批示督办工作水平。
把住“交办关”,确保运转规范高效
及时登记建账。所有批示件实行清单式管理,在批示办理系统登记建账,包括批件号、文件名称、文件载体、批示日期、批示内容等要素,确保登记信息完整、准确、全面。
高效收集运转。登记建账后,第一时间将批示抄清件连同相关材料转有关领导同志、承办单位和地方,领导同志亲启件等特殊批件按有关规定办理。批示运转、交办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涉密文件材料不得通过非涉密渠道传输。
综合分析研判。对收到的领导批示件综合分析、研判分类,将其中属于批办性、指导性的批示纳入督办范围,明确责任单位,提出办理要求,并将批示传递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动态跟踪,确保闭环落实。
把住“反馈关”,确保情况准确全面
坚持严格标准。对纳入督办范围的批示件,承办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按时反馈。督办部门针对反馈报告,着重从“时效度”三个层面进行把握,重点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反馈情况是否真实、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符合领导批示要求、对涉及问题是否有明确态度和改进措施、反馈格式是否规范等,全面客观审核反馈报告。结合各地各部门反馈情况,督办部门每半月汇总上报领导批示事项落实情况,对涉及重大、敏感、紧急事项的批示件“一事一报、单件反馈”。
工作人员在对领导批示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审核坚持问题导向。督办部门需紧紧围绕热点全文约1576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