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要求,全国爱卫办将采取每季度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2023年5月份之前省爱卫办将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评估。为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拓展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检”、“国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目标,按照“高位推动、部门牵头、属地落脚、全民参与”的原则,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持长效管理,补齐功能短板,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昌。
二、工作目标
高分一次性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评估和国家级抽查复审,确保南昌市继续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市民群众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效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扎实开展“九大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第一板块“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第1至第5项内容。保障爱卫办机构、职能、人员、经费,加强社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夯实基层爱卫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年度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并完善相关设施。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经济发展办、镇公共服务办、镇自然资源*中心所、镇城乡建设办、镇应急办、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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