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总结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链条。县安委会印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县政府负责同志安全生产牵头工作19项和各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27项,县委负责同志2023年以来先后6次在工作调研中要求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负责同志多次带队检查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落细。同时,县安委办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业务相近原则,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县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对仓储物流、电化学储能电站、互联网平台等七大新兴产业的监管职责加以明确。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县安委办牵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春季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两节”“两会”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直部门共排查隐患497处(其中重大隐患9处),已整改295处,剩余202处隐患正在按时间节点有序整改(主要涉及县公路危险路段缺失交通标志牌等隐患180处),其中:应急管理部门扎实开展工贸领域安全执法检查76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25份,排查一般隐患175处,重大隐患4处,下达行政处罚文书8份,处罚金额38万余元;对加油站点累计开展检查40余次,发现隐患37处,已全部完成整改;联合公安局、市场局和属地乡镇开展联合执法15批次,打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140余处,收缴烟花爆竹2000余箱。交通运输部门排查安全隐患21处,现场完成整改18处,限期完成整改3处,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5件;办理涉及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案件12件,罚款1.2万元。查处严重超载超限违法行为20起,处罚超限100%以上货车7台,罚款6万元,依法吊销车辆营运许可20件;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3批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4台次,罚款9万元。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渔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查处渔船安全设备安装不规范、配备不足等较轻违规行为2艘次,全部责令现场整改到位;对涉渔企业自备的四艘高速快艇现场责令立即停航,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向船检部门申请登记检验。发展改革部门开展电力和能源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隐患9处,已全部整改完毕,深入排查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共发现主要危险因素15处,已按要求强化风险管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水利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单位均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开展了本领域隐患排查工作。
全文约2022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