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石
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制度建立。发展市场经济是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在市场经济中,要素流动更加自由,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经济发展动力更加强劲,有利于不断厚植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在现代化进程中发展市场经济,需要产权制度、交易制度、竞争制度、信用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作为支撑。没有法治,就不可能建立和巩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各项制度。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和地区大都注重依靠法治推动和保障市场经济发展,制定了体量庞大的法律规则来增强市场经济各项制度的明确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完成的制度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加强法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依靠法治、厉行法治,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落实到宪法法律中,依靠法治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展现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制度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全文约1796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