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督察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党委和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两轮全覆盖政治督察。政治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在“三性”上强思想、在“三向”上定目标、在“三严”上见成效,全面推进政治督察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强“三性”,增自觉。坚持以“制度性、规定性、现实性”为引领,引导全警充分认清政治督察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是以“制度性”来固化。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相关文件要求,教育引导全警深刻认识开展政治督察是党和国家的制度性安排,是公安机关必须履行的常态化政治职责,坚决确保党中央政策制度在**公安机关落地落实。二是以“规定性”来强化。严格落实《**省公安机关“十四五”规划》《**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教育引导全警深刻认识开展政治督察是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坚决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公安机关得到贯彻落实。三是以“现实性”来深化。坚持把开展政治督察,作为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队伍管理,扎实推动队伍风险隐患预防化解,坚决确保队伍安全稳定。
二、把“三向”,定目标。坚持在政治方向、问题导向和价值取向上“问诊把脉”,坚决推动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一是坚定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这一鲜明政治属性,通过政治督察,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加毫不动摇地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筑牢忠诚警魂,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行动上。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好政全文约1783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