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要担负起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
在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指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民营企业作为财富的创造主体和分配主体之一,理应成为共同富裕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贡献。
促进共同富裕赋予企业社会责任的时代价值
共同富裕包含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共富和逐步共富四个方面。全民富裕强调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从企业角度讲即实现企业对收益总额向劳动者的合理分割,是企业增进员工福祉、履行员工责任的一部分;全面富裕强调物质、精神、环境、社会、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的富裕,与企业社会责任所涵盖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等多维责任相契合;共建共富强调社会所有微观单元通过在民生、科技等众多领域的深耕细作,共同创造综合价值,而这正是社会责任一直以来引领民营企业努力的方向;逐步共富强调共同富裕是逐步推进的过程,这与企业社会责任层级逻辑相适应,从底层必尽责任向塔尖愿尽责任渐次推进。
以促进共同富裕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价值目标的设定,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赋予了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必将对民营企业的价值创造方式、创造类型、共享群体和分配理念带来深刻影响,使企业对社会责任认知由单一伦理维度全面拓展至战略维度、理念维度、行为维度、文化维度和制度维度。
要成为第三次分配主动有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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