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站党支部为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深入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制定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结合本站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新,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时间安排
本次组织生活会在2023年3月24日前完成。
三、主要步骤
(一)会前准备(2月18日至3月15日)
1.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单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疫情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站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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