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这一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义务教育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义务教育是重要的公共服务,不仅事关亿万青少年健康成长,而且关乎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未来。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只有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治理,推进义务教育信息化进程,才能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义务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根本保证
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现有20.7万所学校、1.58亿名学生、1057万名教师。义务教育在国家整个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是关系每个家庭的最大公共产品,发展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是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所在、工作责任所系。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既体现在优质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更体现在教育机会、资源配置、制度政策的公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义务教育正加快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进入全面提高质量的内涵发展阶段。2021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4%,比2012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超过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从2012年到2021年,我国义务教育在实现全面普及的基础上,仅用10年左右时间就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成为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而教育实现兴和强,义务教育阶段是基础和关键。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教育现代化的支撑,需要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在新的起点上,义务教育工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科学的义务教育理念,将优质均衡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遵循义务教育的基本规律和青年人的成长规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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