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要求,以《*县2021-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为依据,组织全镇上下积极行动,对标整改问题,改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各项创文工作,力争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各项考核。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创文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特成立*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宣传委员*任副组长,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其他负责干部、镇直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审批办主任程桢恒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月)。制定*镇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指标。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和意义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整体推进阶段(3月—4月)。按照2023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形成“压力全员覆盖、任务全员分解、责任全员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定期召开创建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全面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三)问题排查阶段(5月—6月)。按照2023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梳理问题、查找不足、列出清单、限时督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全面迎检阶段(7月—10月)。全力配合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充分展现创建成果和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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