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做好“三农”工作
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意见》第一部分就明确提出“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稳住农业基本盘、夯实“三农”压舱石,以国内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尤为重要。锚定农业强国这一目标,明确今年粮食生产的目标任务是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我们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
《意见》明确,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稳定完善帮扶政策。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拓展开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必须保证脱贫群众不返贫,而增强这部分人群的内生发展动力是关键中的关键。破解脱贫地区新旧动能转换难题的重要途径,同样也是千方百计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要持续运营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其他产业帮扶项目,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研究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重点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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