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第一时间为各级领导科学、及时决策和处置突发事件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按照省、市应急办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订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及时、准确报告信息,有利于准确掌握突发事件的动态,便于分析事态发展趋势,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科学规范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规范信息报告程序,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质量,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二、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程序
各镇、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原则、内容、程序和时限等要求上报信息。
(一)信息报告原则。按照突发事件“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主体报告原则、第一时间报告原则和按照事件分级分类分标准报告原则。
(二)信息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它需要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的预测预警信息、应对处置信息和分析评估信息等。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简要经过、发展趋势、先期处置情况和其它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等。其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测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措施;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包括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需上级政府协调事项、处置结果及善后工作等;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恢复重建及提供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
全文约2392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