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主席关于加强市县政协协商工作制度化建设的交流发言材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机制。要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对明确规定需要政协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加强市县政协协商工作制度化建设,是保障协商成果顺利落地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市政协不断加强政协协商工作制度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经验做法
1.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对政协协商工作的领导。市政协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政协协商的根本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在市委的领导下谋划和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聚共识的作用。深入落实《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市委办、政府办共同拟定协商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三办”联合发文,将协商工作内容、要求,及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促进全市上下全面支持参与协商工作,营造协商工作氛围。
2.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政协协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市委、市政府给市政协出题目、压担子、交任务,每年安排重点协商议题,支持政协履行职能,促进协商工作发展。按照“三在前、三在先”的协商原则,相关部门就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活动开展之前,主动向市政协征求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协商专题会议,汇报情况,听取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协协商意见建议及时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
3.完善保障制度,加强政协协商工作的人财保障。市委为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配备了主任、副主任,加强了协商工作力量并将政协协商工作作为专题培训内容纳入全市每年干部培训主体班的培训范围。同时,将政协协商工作所需的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努力保障政协开展协商工作所需经费。
4.建立活动机制,推进政协协商工作制度化。市政协通过市委、市政府交题、职能部门约题、政协委员找题等渠道,广泛征集协商课题,召开常委会议协商讨论,制定年度协商工作计划,确定协商重点课题,深入推进月协商制度。制定《政协*市委员会关于市本级财政预全文约4930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