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主题材料汇编(6篇)
目录
1.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意见2
2.关于开展欠薪治理“百日攻坚战”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13
3.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26
4.投诉举报欠薪线索处理程序33
5.智慧劳动监察一体化平台预警信息处理程序37
6.根治欠薪工作督导方案40
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不断巩固提升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支撑根治欠薪试点工作成果,推动试点成果更快更好更多地转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x政办〔20xx〕xx号),结合我市试点探索,现就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措施,健全完善保障工资支付制度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明确工资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周期等内容,及时将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上传至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信息系统,至少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x年。加快电子劳动合同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探索电子劳动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xx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xx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用工实名登记。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应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纳入监管范围,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并将相关情况纳入监理月报内容。(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