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自机构改革划归给县医保局管理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在上级文明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做到“三个有力、四个强化、五个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实践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心中不断深化,干部队伍文明素质日益增强,机关文明形象得到明显提升,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根据目前的创建基础和有关规定,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规格为股级全供事业单位,为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机构。机构改革之前,跟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得“2016年度省文明单位共同创建单位”荣誉称号(X〔2017〕X号);机构改革之后,随X县医疗保障局获得“2017-20XX年度X省文明单位共同创建单位”荣誉称号(X〔2020〕X号);2023年1月至2015年12月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为共同创建单位,随县医疗保障局享受省级文明单位待遇。当前共有事业编制36名,临时编制7名,实有41名。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承担着该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待遇保障、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基金安全防控及支付方式改革、组织落实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和监督实施等工作。
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分别于20XX年、2022年、2023年被县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4月28日,我县率先推行“综合柜员制”,并在全市医保经办工作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2021年4月29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点数法培训暨经验推广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经验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
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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