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 2023年度“再造产业XX”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同意,市委、市政府决 定开展XX市 2023年度“再造产业XX”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为切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市级党政群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区县(含高新区)党政群机 关及其内设机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社会经济组织。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 以上单位不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二)先进个人
市级党政群机关、区县(含高新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 位及有关社会经济组织相关人员。
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其他省管干 部,市级党政群机关、单位和区县(含高新区)主要负责人,2018 年以来曾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个人,不参加先进个人评 选。原则上推荐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县处级干部先进个人数量不 超过评选总数的 10%。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政治合格。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会精神,持续深化落实总书记 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 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政府工作 要求。
2.业绩突出。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坚定不
移实施“融圈强极”“工业强市”“文旅兴市”“城乡融合”四大战略, 在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先行市”“国家工业转型引领高质量发展示范市”“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高品质宜居宜业幸福名城”等方面成效显著,受到市委、市政府或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3.作风优良。集体勤政务实、廉洁奉公、和谐进取、敢于担
当。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
(1)班子成员 3 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
(2)班子成员 3 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的。
(3)班子成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审查的。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合格。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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