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23年,县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X行动,有效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地,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统筹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保责任,深入督导检查食品安全工作100次,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100次,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100次,及时分析通报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工作被纳入科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公务员任职等培训课程,并纳入县考核内容。
(二)监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推行“追溯码+合格证”二合一模式,引导生产主体入驻国家追溯平台,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现农产品依标生产、带码上市,确保产品可溯源、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证,追溯覆盖率有效提升。共有100家生产主体入驻国家追溯平台,开具合格证10万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10万余吨。二是完成中、省、市、县四级抽检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10批次,农残快检室、食品快速检测车免费检测100余件样品,问题产品查处率和信息公示率均达100%。三是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用林产品土壤监测10批次。完成肉制品、坚果类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100条,报告食源性病例100例,实现食源性疾病监测镇(街道)全覆盖。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00余次,查处各类食品案件100件,其中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100件,移送公安机关100件,销毁问题产品100kg,罚没款10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食品领域刑事案件100件,采取强制措施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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