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8篇)
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汇编(8篇)
目录
1.提高协商效能彰显专门协商机构独特优势2
2.专出“特色”商出“质效”协出“共识”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4
3.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优势作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6
4.做好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大文章8
5.健全完善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10
6.着力发挥市县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12
7.建设数字政协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信息化有力支撑14
8.规范重要协商会议程序提升县级政协协商水平16
提高协商效能彰显专门协商机构独特优势
协商是人民政协制度的鲜明特色和优势所在,也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理念和基本方式。特别是总书记第xx次视察xx,使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在肩、信心满怀。作为“仅此一家”的专门协商机构,我们更有信心聚焦中心工作,持续提高协商效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提高协商效能的根本保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应积极推动重点协商任务分解落实到党政领导,重点协商议题列入党委工作要点,人民政协理论列入党校必修课,协商成果宣传列入党委宣传计划等,培育协商文化、养成协商精神,持续营造有利协商的浓厚氛围。
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提高协商效能的动力之源。要在把好委员入口关的基础上抓好“两头”,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严格考核管理等,增强委员归属感、荣誉感和成就感;另一方面完善退出机制,确保将“空头”“挂名”“哑巴”委员拒之门外。
推进工作守正创新是提高协商效能的着力重点。在做好会议协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协商形式,如xx市政协创新设立委员联系界别群众“邢”动中心、“邢”动驿站和“邢”动联络点,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覆盖全体委员的联系界别群众“邢”动网络,不断延伸触角、提升“听力”,有效促进了协商效能的提升。
推动协商成果转化是提高协商效能的关键环节。要大兴调查研究,使协商成果具备被采纳落实的基本条件。同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纳入党委督查事项和考核体系,建立重点协商活动质量评价机制,实现“提得好”与“办得好”相互促进。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