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目前整改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实整改责任。把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主动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治要求,体现政治觉悟,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中心组学习等会议11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盯得紧、抓得实、办得快。同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及时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为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落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县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分类研究整改问题清单,建立科学清晰的整改台账。按照系统问题、行业问题、辖区具体问题三大类问题清单的划分原则,将有关问题进行统一分解,形成两大类型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以及督导单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目前,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21条意见,整改完成10件,6件正在推进;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交办的35件信访问题,整改完成30件,5件正在整改,市生态环境局12369热线转办的6件信访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区域突出环境问题23件,整改完成18件,5件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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