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对药品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党的大会报告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论述和重大部署,为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这对全市药监部门和广大药监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地学习领会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以超常规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进全市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药监力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面,我结合学习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牢记总书记嘱托,以坚强党性取信于民、引领群众。总书记强调:“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障药品安全是技术问题、管理工作,也是道德问题、民心工程。”新冠疫情期间,市药监局向4户在产疫苗生产企业派驻8名检查员实行“闭环”监管;完成307批次防疫物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89批;24小时受理疫情防控药品应急检验,先后发出6家生物制品企业7个品种59批检验报告。出台了10项措施推动市内企业扩大产能;优先办理了26户企业23个涉疫防控药品增加包装规格、变更标签、修订说明书等中等变更备案;加快审批了29户企业特殊原料的购买和备案;容缺受理并完成2个院内制剂审批备案;应急审批了6户企业8个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品种,有效应对了“乙类乙管”政策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用药用械需求。实践证明,保障药品安全,必须从维护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高度、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下一步,全市药监部门还将按照国家药监局“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紧扣产品、企业“两个维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三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监管,重点在审评审批、检查检验、案件查办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查找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开展内部制度制修订,纵深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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