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某局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
X县某局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农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主席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夯实基础,推动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大力推进农业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打造良好的农业安全生产形势。
三、工作职责
(一)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农业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局分管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必须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局的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局其他分管领导是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并组织开展分管业务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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