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基层综合执法相关问题及建议
当前,随着基层治理事务的不断增多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扩权强镇,执法下沉”也是基层治理改革的重要方向,乡镇作为国家政权体系中的最基层,与民生联系最密切,存在看得见问题却没有执法权的现象,直接影响基层治理水平。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小市镇政协联络组组织政协委员对基层执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梳理出存在的问题,总结出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乡镇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是综合执法亟需下沉乡镇。长期以来,乡镇在执法领域,存在着权责匹配不适应、执法力量下沉困难、执法队伍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乡镇执法存在诸多困难。县直部门往往由于无法直面执法事务而不能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造成“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现象。此外,委托执法效果有限,县直部门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乡镇政府行使,乡镇政府以县政府部门的名义执法,仍存在委托事项不明确、运转衔接不畅、人员编制紧张、体制机制束缚等问题,亟需通过改革予以解决。
二是存在“权力下放”变成“任务下放”的倾向。从目前来看,下放事项涉及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多个重点领域,并且对办理时间、专业度、档案整理都有高要求。基层所遇到的案情都比较复杂,工作都是交叉存在,需要联合执法时,乡镇往往成为执法主体,而清单也未能厘清不同层级部门的执法职责,县级职能部门将责任主体推给乡镇站所,导致工作混乱,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基层任务负担加重。
三是存在只有“事项下放”没有“人员下放”的情况。乡镇执法队伍人员多为县直部门基层站所人员兼职,而基层站所人员的编制仍然归县直部门管辖,人权、财权均未下放,导致在执法时,基层站所往往站在县直部门的角度看问题,没有做到根据实际处理问题,导致执法不讲求实效的情况。
二、乡镇综合执法建设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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