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
市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依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促进被拐卖受害人身心康复和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lt;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gt;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府办〔202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工作方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民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工作格局,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整合资源,标本兼治,有效预防和惩治拐卖人口犯罪,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和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反拐工作协调、配合、保障机制,推进法治反拐、协同反拐、科技反拐、全民反拐的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反拐工作法治化、协同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反拐工作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昌市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反拐局际联席会议)。市反拐局际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民族事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等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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