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根据《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承担纪委监督责任,包括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责任,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纪检员)责任,纪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一、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责任清单(33项)
(一)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1.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解决本地、本单位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本地、本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3.落实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分析研究办案工作形势,组织协调查处重大案件,协调解决查案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加强查办案件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和案件相互移交工作,有效提升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
4.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责,协调解决本地本部门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督促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督促本地本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5.定期向党组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
6.协助党组对党员干部分层分类加强党纪教育, 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纪律监督
7.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省委、市委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8.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重点围绕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员等方面开展检查,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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