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层纪委工作考核办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制度
公司基层纪委工作考核办法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对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所属基层企业纪委的考核,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根据《x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纪委考核办法(试行)》(x纪监发〔20xx〕x号)等制度规定,结合xx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考核,是指xx公司纪委对所属基层企业纪委履职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对所属支部建制单位的纪检机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考核工作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推动基层企业纪委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干部队伍,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四条 对基层企业纪委的考核应当与对基层企业纪委书记的考核紧密结合、有机衔接。
基层企业纪委的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对基层企业纪委书记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评为优秀等次的基层企业纪委书记原则上应当从评为优秀的基层企业纪委中产生。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基层企业纪委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开展监督情况。突出政治监督,着重了解督促、推动、协助所在单位党委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所在单位贯彻落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要求,落实党中央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对所在单位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准确分析所在单位政治生态,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等情况。做实日常监督,着重考核定期汇总、分析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状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督促所在单位党委抓好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主动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督促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和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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