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质量的思考与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党的二十大报告再释反腐强音: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广大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中,经过不懈努力,反腐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不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及解决措施,不断巩固拓展正风肃纪反腐成效。
一、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反腐倡廉的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上层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不强,对反腐败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片面强调经营业绩,一定程度上割裂了反腐与发展之间的关系。
二是反腐体制机制建设不健全。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制度等反腐败机制不健全,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完善,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灰色地带和未能覆盖内容,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使腐败行为得以长期存在。
三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国有企业,民主集中制原则存在“变质”现象,“一把手”的权力普遍较大,在领导班子决策时,往往变成“民主”太少而“集中”过多,执行民主集中制也存在不认真、不严肃,甚至独断专行等现象。习惯于搞“一言堂”,我说你听,我定你干,使集体决策流于形式,尤其是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中,没有认真实行公开,只公布结果不公布过程,使决策过程仍然处于暗箱操作之中,群众参与决策的程度有限,廉洁自律制度落实难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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