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调研报告
收到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调研安排后,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认识
组织监督体系是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组织部门落实干部日常监督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的正面导向和激励作用,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主要任务: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对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二是对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重点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纪委监委体系是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依据,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主要任务是:一是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二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三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四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监督重点。
相同点:两者都是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都是让一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体现对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不同点是: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工作的出发点是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处理人员,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出发点是预防问题、解决问题、保护人员。因此,纪委的工作主要是属于善后性的,最典型的是出现问题后,处理有关人员。而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是提前预防问题的发生,或者在问题出现苗头的时候,及时解决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避免问题加剧。在工作出发点和工作结果上,纪委监委的干部监督是惩罚性的,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是保护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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