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根据本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处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党总支书记是中心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定期向上级汇报。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党总支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向市直机关工委每年度至少专题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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