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党员参与“大调解”的实践与启示
调解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之一,根植于中国人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土壤,以人为本、息讼宁人、化干戈为玉帛,作为一种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在中国已经实践了数千年,在国际上享有“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的美誉。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党政统一领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县探索建立了无职党员“三岗三有”参与“大调解”工作新机制,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创新了“党员调解”这一模式,有效发挥了无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促进了“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整体功能发挥。
一、想法与做法
县是一个48万人的人口大县,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扩权强县试点县。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内部矛盾集中显现,信访量大幅增长,基层干部疲于应付;矛盾比较尖锐,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解决难度大;表现为越级访群访不断,进京上访时有发生,稍有不慎就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大量矛盾冲突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和谐,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执政能力面临着现实挑战。譬如2023年7月,我县村民刘某在女儿的陪同下到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气管手术,麻醉师按标准剂量对刘某注射了麻醉药品,很不幸的是概率极低的麻醉反映发生在了刘某身上,虽然进行了紧急抢救,但是刘某撤手人寰,丢下因交通事故瘫痪在病床上的丈夫和正在读高中的女儿。三天后,死者的亲属和部分村民100余人,群情激愤,聚集在镇中心卫生院,将花圈摆在医院大门口,事态即将恶化。县委分管政法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并安排营城村认领矛盾纠纷调解岗的无职党员等人对死者家属及亲属进行安抚。通过苦口婆心的解释和劝解,他们党员和调解员的双重身份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认同,终于使死者家属情绪稳定下来,同意坐下来与卫生院协商解决问题。经过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沟通协调,医院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事件得到圆满解决,成功地化解了一起可能进一步恶化的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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