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
加强和改进纪检组织建设和监督执纪工作,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抓手,是维护党章和执行党内法规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需要。机关纪检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认真履责,严格执纪,推进和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的建设,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有力的纪律保证。现就加强和改进纪检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积极适应机关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构建无死角、全覆盖的党内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守护好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治统领,确保纪检组织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坚持服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发挥纪检组织监督保障执行;坚持依规依纪,推进系统内纪检组织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坚持务求实效,切实解决纪检组织监督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监督执纪不到位等问题;坚持协同高效,要加强对系统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全力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
(三)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纪检组织是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协助党组和同级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党组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识别业务问题背后的政治风险、作风纪律问题,提出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常性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得牵头或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评审、人员招聘等纪检工作职责以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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