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近年来,随着各类社会矛盾激化,人民群众对疾病的诊治期望与医学技术的客观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医疗纠纷频发升级,“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畸形思维越来越影响医患纠纷的正常处置,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医闹”势力加入,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及医疗公共秩序,挫伤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背景下。我县探索建立了独立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患双方之外的医患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即“县医患纠纷评价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医调中心)”,2023年进一步总结经验,将“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工作机制植入医患纠纷评价调处工作中,形成《县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有效破解了医患纠纷化解难题,曾经多发的“医闹”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做法如下:
一、建立完善调处机构、构建调处机制体系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卫生系统、公安系统领导任副组长,县卫计局、县群工局、县维稳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医调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工作的指挥协调。二是成立县医患纠纷评价调处中心,聘请和抽调专职工作人员4人,兼职副主任7人、调解员4人、警务员2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从事医患纠纷评价调处日常工作,形成了日常工作有人抓,难点工作有后盾的工作机制体系,为全县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工作规范化
医调中心成立后,研究制定了中心简介、调解原则、调解工作纪律、调解员履行职务规范、调解员回避制度、受理范围、调解须知、告知书、调处程序、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10余项动作规范;制作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等10余种规范性调解工作文书;编印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资料汇编》(发放到领导小组和医调中心全体成员以及镇乡政府和卫生院);建立了咨询、受理、出勤、回访(评价)等四类登记簿以及调解文书签收单与工作台帐等,为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及专家咨询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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