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落实供热期内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冬季取暖、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类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供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确保全年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火灾、伤亡事故,杜绝发生热水锅炉爆炸,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要求。强化责任,使供热工作有序开展。
2.供热前应当进行锅炉的维修、维护,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试运行等工作,并提前15日在供热范围内进行公告。供热期内供热企业应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关键设备和易损零配件,要保持一定的备用量。以确保安全运行、稳定供热。
3.在供热过程中,供热企业必须对锅炉水质进行软化处理,避免热用户采暖设施结垢堵塞、锈蚀漏水,如发生漏水事件,供热企业应及时组织维修。
4.供热企业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到司炉工、化验工及相关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供用热问题,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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